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政策取向
(二)主要预期目标。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主要考虑:为确保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结合需要与可能,并与“十四五”规划目标相衔接,将2021年能耗强度目标设为下降3%左右。
三、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八)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紧盯目标任务,持续精准发力,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是扎实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研究出台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指导意见。坚持推进节能减排,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应对气候变化中长期目标保障措施。建设并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和交易系统,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深化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启动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多边进程和国际合作,推进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研究制定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纲要,出台构建清洁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西部能源基地外送电力通道建设,科学有序推进水电发展,积极有效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垃圾发电及氢能等能源发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加大抽水蓄能和储能发展支撑力度,大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三是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开展清洁生产评价与认证,提升重点行业和园区清洁生产水平。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大力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危险废弃物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强化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稳步推开“无废城市”建设。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示范。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