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官网!                  全国服务热线:0532-80772999
企业邮箱 qdxinuo@163.com
行业动态
公司新闻
优秀案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 作者:希诺 | 发布时间: 2021-05-14 | 38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现将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