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信部国家级第五批绿色制造企业/园区申报咨询及各地区一次性奖励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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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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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4日,国家工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及前两批名单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30号),组织企业(含央企,下同)、园区等开展申报工作,抓紧确定本地区第五批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单。国家推荐名单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是2020年6月1日(星期一)。日前,山东省各地市申报摸底工作正有序开展。
在2019年的第四批绿色制造申报工作中,工信部开发绿色设计产品371项,建设绿色工厂602家、绿色园区39家,打造绿色供应链企业50家,前四批累计共打造绿色示范标杆3186项,绿色制造体系逐步构建。
一、 根据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要求,不得申报的企业有:
(1) 近3年来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2) 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3) 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4) 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
(5)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
二、 此外,按照“每三年一复核”的原则,各地区组织对2017年工信部发布的第一批、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内有关单位的绿色发展现状开展现场复核。工信部会视情况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抽查,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及时剔除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产品、企业和园区。
三、 本次绿色制造申报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及解读如下:
(1) 绿色工厂:按照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计划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每个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绿色工厂不超过30家;且鼓励的行业有变化,本次鼓励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行业加快创建绿色工厂。
(2) 绿色设计产品:申请产品仅限清单中载明标准的产品(截至目前共发布127项产品标准清单)。根据标准具体要求,编写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3) 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同时,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园区建设工作,且每个地区推荐的绿色园区不超过3个。
(4) 绿色供应链: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申报范围涵盖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快递包装等行业。
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国家和各地区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可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完成此次申报,为客户提供以下咨询服务工作:
1.申请绿色制造企业基本要求:基础设施良好,制造工艺先进,管理体系完善,环境排放达标,能源资源投入及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生产工艺先进、管理体系完善、物料及产品无毒绿色、废物排放低,是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及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工厂典型代表。
2.咨询服务范围:国家绿色制造体系申报要求、流程、评价指标咨询和培训;绿色制造相关自评价和/或第三方评价报告咨询。
就山东省各地市政策(含奖励办法)解读及申报工作进展相关咨询,欢迎致电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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